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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CL集團擬購華星光電股權(quán) 員工持股平臺浮盈1倍427
昨日,TCL集團公告發(fā)行股份購買資產(chǎn)草案,擬作價40.34億元收購華星光電10.04%股權(quán)。交易對象中,星宇有限、林周星瀾、林周星涌、林周星源、林周星漣等皆為華星光電主要管理人員及核心員工的持股平臺。對照上述員工持股平臺獲得華星光電股權(quán)時的成本(有部分股權(quán)還受讓自TCL集團),此次TCL集團的收購給予了明顯的“溢價”,使員工持股平臺的浮盈比例約達1倍。如此“讓利”也令本次股權(quán)收購備受市場關(guān)注。 員工持股實現(xiàn)證券化 據(jù)公告,TCL集團此次擬以發(fā)行股份的方式收購華星光電10.04%股權(quán),標的資產(chǎn)作價40.34億元,交易對象為長江漢翼、星宇有限、林周星瀾、林周星涌、林周星源、林周星漣共六家。按3.10元/股的發(fā)行價格,TCL集團將合計向交易對象定向發(fā)行13億股。收購完成后,TCL集團對華星光電的持股比例將提升至85.71%。此前,華星光電曾計劃獨立上市未果。 頗受市場關(guān)注的是,此次收購讓華星光電的員工持股平臺獲得了證券化的機會(持股鎖定期三年)。交易方案顯示,六家交易對象中有五家都是華星光電的員工持股平臺,即星宇有限、林周星瀾、林周星涌、林周星源、林周星漣等,其通過此次交易將分別獲得約2.81億元、1.32億元、1.19億元、1.17億元和1.00億元的對價,對應獲得的TCL集團股份數(shù)分別為9053萬股、4252萬股、3838萬股、3769.5萬股和3231萬股。即使以本次股份發(fā)行價3.10元/股計算,上述員工持股平臺的浮盈都有1倍之多,而如以TCL集團的最新股價3.55元/股計算,則浮盈更高。 TCL集團“低賣高買”? 具體來看,以注冊于香港的星宇有限為例,2013年10月,其出資約1.36億元參與華星光電的增資,認購1.28億元(股)的華星光電新增注冊資本。這部分股權(quán)在此次交易中的對價為2.81億元,增值1倍。 此外,林周星瀾、林周星涌、林周星源、林周星漣等其他四家注冊于境內(nèi)的員工持股平臺,也都參與了2013年10月華星光電的增資,此后還在2014年和2015年,分兩次從TCL集團手中受讓部分華星光電股份,其受讓價格(每元注冊資本)甚至比2013年參與增資時還低。 以林周星瀾為例,2014年以1967.35萬元的價格從TCL集團手中受讓華星光電0.194%的股權(quán)。以當時華星光電的總股本(注冊資本)計算,林周星瀾新獲得的出資額約為2007.5萬元,相當于每元注冊資本作價0.98元。對照來看,2013年10月華星光電增資時,每元注冊資本的作價還高于1元。 到2015年,林周星瀾又以2011.8萬元的價格從TCL集團手中受讓華星光電0.1297%的股份(注冊資本),以每元注冊資本的價格計算,其成本約合0.95元。更低的成本意味著更高的收益率。三次交易合并計算后,林周星瀾所持華星光電股權(quán)的初始成本合計為5985.22萬元,此次賣(回)給TCL集團的交易對價則約為1.32億元,浮盈約120%。 上市公司利益如何保障 更進一步,2014年,TCL集團向林周星瀾等四家員工持股平臺轉(zhuǎn)讓了華星光電合計0.55%的股份,每元注冊資本的交易價格約為0.98元(具體見上文)。而一個多月后,2014年10月,TCL集團又單方面向華星光電增資60億元,認購了53.715億元注冊資本,每元注冊資本的價格約為1.117元,一賣一買之間,價格差距約有14%。 “引入員工持股本是好事,可進行激勵和利益綁定。但TCL集團的這種操作卻有特殊之處:一是員工持股的實施主體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,價格上具有較大的彈性空間;二是有部分股份是由上市公司轉(zhuǎn)讓的,過幾年又回購回來,中間的價差還很大。這里面,員工持股平臺的收益如果過高,則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嫌疑?!庇薪邮苌献C報記者采訪的投行人士表示,這類口子不能開,否則上市公司紛紛通過子公司做員工持股,再由上市公司進行收購,在員工收益得到確保的情形下,上市公司的利益卻很難保障,很難說是公平的。 3D玻璃熱成型系列是由廣東飛新達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【】自主開發(fā),目前推出市面的是該系列第三代機型。本系列產(chǎn)品主要應用于手機蓋板、背板、保護片等需要曲面玻璃工藝的成型加工,同時對平板、車載顯示、智能穿戴領域的曲面玻璃工藝提供配套生產(chǎn)。歡迎來電咨詢:1892291568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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